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工作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法律赔偿。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
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内设17个职能处室。纳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1,005,616.38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937,319.84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经费收支增加,中央空调配套管网升级公用经费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1,000,616.3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9,934,922.6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经费收入增加,中央空调配套管网升级公用经费收入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91,335.94元,占99.99%;
其他收入9,280.44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0,978,645.30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9,982,545.5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经费支出增加,中央空调配套管网升级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87,922,249.08元,占87.07%;
项目支出13,056,396.22元,占12.9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0,991,335.94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935,196.91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经费收支增加,中央空调配套管网升级公用经费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0,964,405.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72,223.87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经费支出增加,中央空调配套管网升级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64,405.3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0,532,136.16元,占89.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4,872.40元,占6.91%;卫生健康支出3,457,396.74元,占3.42%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6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964,405.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69,9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77,489,039.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部分干警晋级晋档。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 4,8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45,234.55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案业务经费 。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7,697,861.67元,支出决算为7,697,861.67元,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空调配套管网提升以及追加抚恤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54,184.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社会保险支出与年初计划数存在差异。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20,68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年初计划数存在差异。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77,224.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社会保险制度变化,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与年初计划数存在差异。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0,172.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年初计划数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7,921,309.0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172,721.6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人员晋级晋档,办案数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75,987,284.6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1,934,024.4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10,000.00元,支出决算599,234.21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0,765.79元,完成预算的98.24%;较上年增加161,234.21元,增长3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公车购置款有结余。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一辆执法执勤车辆。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5,000.00元,支出决算599,234.2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765.79元,完成预算的99.05%;较上年增加161,234.21元,增长3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款有结余。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一辆执法执勤车辆。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35,000.00元,支出决算435,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0.68%。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70,000.00元,支出决算164,234.2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765.79元,完成预算的96.61%;较上年增加164,234.21元,增长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款有结余。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一辆执法执勤车辆。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934,024.46元,比2022年减少334,344.58元,降低2.7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经费管理规定,压减公用经费开支,节减公用经费使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3,67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3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81,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3,67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23,67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7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2.2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已对2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825,23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