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20〕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21年9月-11月,对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4.9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及《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 - 2020年)》要求,扎实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服务收储制度改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推进各省市“粮安工程”建设,2017年3月,财政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启动了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同年4月,天津市等13个省(区、市)被确定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重点支持省份;8月财政部依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粮库智能化升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541号)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774万元,支持天津市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由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和纳入项目建设的29家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29家承储企业”)分别承建。
2.主要内容
智能化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个市级综合粮食管理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综合平台”)及29家承储企业的智能化升级改造(以下简称“29家承储企业改造”),分别由信息中心和29家承储企业承担,市级综合平台承担粮证管理业务协同、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建设内容;29家承储企业改造承担测温联网、远程视频监控、智能出入库和粮食数量智能化监测系统等建设内容。
3.项目组织管理
智能化改造项目立项和管理单位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文件批复,本项目建设总工期14个月,即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后因项目招标过程中遇到投标企业质疑,项目开标时间延后两个半月,经市发展改革委再次审批同意,本项目总工期由14个月调整为17个月,即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2021年9月17日项目经过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网信办”)验收并出具《天津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
“市级综合平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现址,由信息中心承担建设任务。建设内容主要分为软件工程和硬件工程建设,软件工程包括:市级服务平台、企业服务平台和智能粮库业务平台;硬件工程包括:在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办公楼3楼建设应急指挥大厅,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5楼建设会议室,并建设市级平台机房设备、视频监控平台和音频设备等。
“29家承储企业改造”项目建设分别位于29家承储企业所在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能出入库系统、粮库仓储管理系统、智能安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粮情测控系统、网络与安全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智能化改造项目总预算为839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77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854.26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766.5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为7443.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77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903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766.54万元;实际支出金额6063.1万元。
(二)项目工作目标
天津市粮食信息系统拟建成以服务为导向,以网络为载体,以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以业务系统为支撑的综合粮食智能平台。
一是充分利用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框架,力求设计和建设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二是根据我市粮食系统实际,制定网络建设规范,确保业务系统数据传输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为天津市粮食信息化平台的顺利运行提供安全保障。三是按照国家粮食局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考虑与国家粮食局已建或在建综合信息系统的衔接。四是有效整合我市粮食行业信息资源、信息系统、信息服务和业务协同。五是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升,粮食电子商务水平明显提高。六是建立覆盖粮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服务系统,提高粮食公共服务的决策管理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到十三五末逐步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实用、运维简便、安全可靠、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粮食行业信息化体系,包括市级粮食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粮库智能化升级、粮食交易中心、重点粮食加工企业信息化改造、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建设,简称“1+4”建设模式。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根据评价对象及范围,在优先考虑预算金额的情况下,采用随机抽样法选取抽查样本。对信息中心及9家承储企业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33.33%。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智能化改造项目得分84.9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7分,项目过程16.96分,项目产出29.98分,项目效益21分。
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智能化改造项目绩效得分情况表
指标 | 项目决策 | 项目过程 | 项目产出 | 项目效益 | 合计 |
分值 | 17 | 23 | 38 | 22 | 100 |
得分 | 17 | 16.96 | 29.98 | 21 | 84.94 |
得分率 | 100% | 73.74% | 78.89% | 95.45% | 84.94% |
评价结论:智能化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基本达到预期,在粮食出入库管理及粮情信息化监管等方面体现了增强粮食管理、提高储粮质量的项目效益。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项目的核心功能:库区内重点作业监控系统、仓内视频监控系统、仓内粮温监控系统等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达到项目设计要求,能够实现对储备粮实施全方位实时监管。但是,本项目因正在进行竣工结算和审计决算,剩余财政资金尚未申请。整体项目未按时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制度规定不够明确、某些承储企业审批及付款流程不符合规定、个别合同签订方与实际改造单位不一致、后期对承储企业管理不足等情况。同时,本项目在产出方面存在部分硬件处于闲置状态,市级平台软件部分非核心功能模块未使用的情况。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智能化改造项目计划在信息中心及29家承储企业进行硬件建设,并开发与之功能相适应的软件平台,截至2021年9月30日,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移交各建设单位,同时软件开发工作也已全部结束;库区内重点作业监控系统、仓内视频监控系统、仓内粮温监控系统等核心功能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达到项目设计要求,能够实现对储备粮的全方位实时监管。该项目总预算为8394.8万元,合同总金额为8166.63万元,节约项目成本2.72%。
项目实际验收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晚于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项目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3月31日,项目建设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依据全国粮食储备布局地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质量监控综合看板统计数据,全国接入省份共计30个,累计接入数据量为13256151条,天津市累计接入数据量为855253条,数据质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社会效益明显。
2.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
智能化改造项目完成后,粮食监管部门可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涉及改造的29家承储企业库区及粮仓内部储备粮状态的实时监控,通过埋设于储备粮内部的粮温监测线缆对仓内粮食温度进行实时测量,以保证粮食品质,防止粮食发霉、变质等事故的发生。同时结合定期现场检查,大幅提升监管效率、提高监管能力。智能化改造项目在各承储企业建设了视频会议系统,通过视频会议的普及,降低了集中会议成本,避免了集中会议给疫情防控带来的影响,可持续影响效益显著。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一般,实际完成时间晚于计划
评价中发现,项目资金到位率为88.67%,预算执行率为81.45%,项目实际验收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晚于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3月31日。
1.项目总预算为8394.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443.54万元,资金到位率88.67%。
2.智能化改造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7443.54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6063.1万元,预算执行率81.45%。
3.市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计划完工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根据市委网信办出具的《天津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实际验收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二)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存在闲置情况
评价中发现,项目产生资产未按照规定转入固定或无形资产账簿,且部分资产存在闲置情况。
1.智能化改造项目资金产生的符合固定或无形资产管理标准的资产,未按规定转入固定或无形资产账簿管理。
信息中心和29家承储企业符合固定或无形资产管理标准的资产共采用4种记账方式:其中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21家承储企业将项目产生资产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天津津东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承储企业将项目产生资产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天津市宝坻京东粮油储运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承储企业将项目产生资产计入“预付账款”科目;信息中心等2家企业将项目产生资产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上述资产均应按规定转入固定或无形资产账簿进行管理。
2.评价组对9家涉及智能化改造的承储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发现各承储企业均存在资产闲置情况。如:各承储企业均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了数量不等的华为M6粮库仓储管理系统移动设备,在实地核查中,各企业该设备均有大部分未启用。
(三)软件功能使用率低
智能化改造项目建设的市级服务平台、企业服务平台和智能粮库业务平台中,市级服务平台包括43个功能模块,有34个核心功能模块处于使用状态,统计分析及质量管理等9个非核心功能处于未使用状态;企业服务平台包括16个功能模块,有11个核心功能模块处于使用状态,作业管理等5个非核心功能处于未使用状态。
(四)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评价中发现,《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未明确规定各承储企业在财务上对收到补助资金和资金支出的处理方式,各承储企业对补助资金和资金支出的财务处理不一致。
1.在收到补助资金时,信息中心和29家承储企业共采用6种记账方式,天津市宝坻京东粮油储运贸易有限公司等8家承储企业将补助资金计入“递延收益”科目;信息中心等11家企业将补助资金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8家承储企业将补助资金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天津市西青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将补助资金计入“长期应付款”科目;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将补助资金计入“在建工程”科目;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将补助资金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2.在支出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时,信息中心和29家承储企业共采用4种记账方式,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21家承储企业将项目支出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天津津东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承储企业将项目支出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天津市宝坻京东粮油储运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承储企业将项目支出计入“预付账款”科目;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将项目支出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信息中心将项目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三个科目。
(五)项目过程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程度不足
评价中发现,个别承储企业实际付款时间早于用款申请时间;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已注销,但在其库区建设的项目相关资产的归属问题暂未明确;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1.个别承储企业存在实际付款时间早于用款申请时间的情况,不符合付款审批流程。如天津市滨海新区滨粮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在支付市级综合平台第一次建设费时,用款申请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付款时间为2019年2月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东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支付项目款存在五次实际付款时间早于用款申请时间的情况,如在支付市级综合平台第一次建设费时,用款申请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付款时间为2019年3月5日。
2.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1日注销,由天津市津南区盛禾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代替其履行市储粮承储职责,但截至2021年9月30日,与本项目有关的资产暂未确定归属单位。
3.项目合同签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具体为:
(1)天津市宁河区苗庄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监理服务增项合同的签订单位应为天津市宁河区苗庄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实际为天津市宁河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29家承储企业签署的监理合同共29份,有28份未加盖骑缝章;监理增项合同共27份,有22份未注明合同签订日期。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执行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建设工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影响,应充分考虑事件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工期确需调整的应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推动工程尽早完成,并将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效果作为相关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工程质量和应用效益不断提高。
(二)加强项目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加强对项目形成资产的管理,督促各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项目资产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在日常巡查中,如发现随意变更资产用途、资产闲置等情况,及时要求承储企业进行整改,并不定期对承储企业进行抽查,从而避免资源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优化软件功能,提高软件使用率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结合项目设计方案,紧密围绕粮库核心业务,充分考虑各承储企业实际需求,对系统进行适当优化,在系统稳定性及易用性方面进行提升,促进各软件功能的综合利用,提高软件使用效率。
(四)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统一性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合规、节约、有效管理资金,防范和杜绝出现违反财经纪律和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统一会计核算,使各承储企业在项目补助资金及项目支出的财务处理方式上形成统一标准。加强组织领导,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对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加强对项目过程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规范各承储企业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明确资金支付流程,杜绝未经审批提前支付资金现象的发生。
同时,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建议项目管理单位严格管理合同签订流程,加强合同审核,保证合同合法合规。
(六)加强预算管理,及时申报绩效目标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加强预算管理,依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与项目建设管理相结合,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