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02 18:01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3. 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 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2021年项目支出表


附件1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承担着审判、执行各类案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内设  18  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7305.9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6983.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

  93.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322.4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7305.9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86.3  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6531.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正常运转支出及业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

卫生健康支出29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914.4万元包括办公费102万元、印刷费15万元差旅费 12 万元、福利费64.2 万元、工会经费40.7元、日常维修费 45 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 115.5 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 6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242.6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3 万元、其他交通费175.6万元一般设备购置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8.6万元。主要项目是: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项目10万元,办案业务装备购置项目2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72.6 万元,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236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7月底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2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7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4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预算金额  447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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