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水行政管理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水务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及有关水务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水务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3.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本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淡化海水的资源配置工作。
4.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市级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8.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
9.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2.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本市区域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5.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相关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区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16.拟订水利、供水、排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不含中心城区新建),负责再生水处理与利用的特许经营管理。
17.负责引滦、南水北调及其他外调水源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引滦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跨界河流的对外协调工作。
18.负责水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9.组织推动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17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水务局本级
2.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3.天津市北三河管理中心
4.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5.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
6.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中心
7.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8.天津市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9.天津市灌溉排水中心(水土保持工作站)
10.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11.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12.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13.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14.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海堤管理中心)
15.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16.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
17.天津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18.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公益二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39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723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101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95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802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3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6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1422.4万元、农林水支出3215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20.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4657.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8123万元。天津市水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682173.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682173.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89269.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收入有所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8020.3万元,占10%;一般公共预算614153.4万元,占72.4%;政府性基金预算493947.6万元,占14.3%;事业收入21019.5万元,占3.1%;其他收入1954万元,占0.29%。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654050.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87589.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3239.2万元,占12.7%;项目支出 482347.6万元,占87.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1979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6382.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收入有所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39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7232.4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8613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979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6382.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有所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9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6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473.7万元、农林水支出306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20.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4657.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071.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5967.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具体情况。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9.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12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化,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179.7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93.4万元,主要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4497.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89.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化,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497.3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7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282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3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方面支出。3、节能环保支出12067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156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相关项目支出增加,其中:污染防治120673万元,包括:水体120673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相关项目支出。4、城乡社区支出41545.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092.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相关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1545.3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1545.3万元,主要用于市区排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防汛排涝水务工程等项目支出及局属排水事业单位基本支出。5、农林水支出30630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36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相关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水利30630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67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支出; 机关服务349万元,主要用于水务改革发展支撑项目支出;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736.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日常管理项目及局属有关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水利工程建设13239.1万元,主要用于静海引江供水工程、杨柳青水厂原水管线工程等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支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6516.4万元,主要用于市管河道闸站水库日常维修养护等项目及局属相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水利前期工作15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相关规划等前期工作项目支出;水利执法监督3287.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行政执法机构单位的基本支出;水土保持1133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相关的项目支出;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21670.9万元,主要用于外调水与淡化海水财政补助、于桥水库TOT项目财政可行性缺口补助、中心城区一二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等项目支出;水质监测704万元,主要用于河湖水质监测等项目支出;水文测报6893.3万元,主要用于水文设施与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及局属水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防汛16989.7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应急抢险、防汛排涝水务工程、水毁修复、市级防汛物资仓库仓储保管维护等项目支出;水利技术推广2873.3万元,主要用于国际节水产业博览会项目支出及局属科研单位的基本支出;信息管理208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相关单位信息化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 住房保障支出2686.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686.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686.1万元,包括: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686.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供水旧管网改造等项目支出。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20.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20.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320.2万元,包括:自然灾害救灾补助77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项目支出;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545.3万元,主要用于灾后应急恢复重建项目支出。8、债务付息支出30863.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0971.7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债务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有所增加,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0863.8万元,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30863.8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地债付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333.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8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人员经费70615.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766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3797.4万元、津贴补贴7132.5万元、奖金444.7万元、绩效工资1617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8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9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9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0.4万元、住房公积金16474.6万元、医疗费37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15.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49.9万元,包括:离休费111.2万元、退休费1685.7万元、生活补助52.2万元、医疗费补助1098.9万元、奖励金1.9万元、
公用经费5718.1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5690.3万元,包括:办公费289.8万元、印刷费43.3万元、咨询费22.2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194.3万元、电费760.1万元、邮电费115.8万元、取暖费338.6万元、物业管理费334.4万元、差旅费54.4万元、维修(护)费193.8万元、租赁费98.4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专用材料费15.6万元、专用燃料费3万元、劳务费535.6万元、委托业务费295.7万元、工会经费486.3万元、福利费117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费3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9.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1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出55.7万元。
资本性支出27.8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324.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落实预算编制政策要求,一般公共预算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预算编制政策要求,减少因公出国(境)活动,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相关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2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1.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7.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预算编制政策要求,一般公共预算从严从紧安排相关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相关购置经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预算编制政策要求,一般公共预算从严从紧安排相关经费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721.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15.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 具体情况。1、城乡社区支出80928.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51.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4928.4万元,包括: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35万元,主要用于国际节水产业博览会等项目支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44593.4万元,主要用于外调水财政补助等项目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36000万元,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35024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代征手续费976万元,主要用于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2、债务付息支出23793.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64.2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债务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有所增加,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3793.3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13897.1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地债付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9896.2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地债付息。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水务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水务局等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3.7万元,包括包括办公费51.2万元、印刷费7万元、咨询费9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40万元、差旅费13.5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租赁费4.2万元、会议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44.1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94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1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03.4万元。主要项目是:水毁修复项目5202.9万元、市区排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5187万元、市管河道闸站(水库)日常维修养护4024.3万元、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3946万元、中心城区一二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3500.1万元、防汛排涝水务工程3073.5万元、部门预算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3252.8万元、信息化运行维护与专项维修1695.3万元、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1402.4万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1065万元、水文设施与仪器设备运行维护602.6万元、于桥水库前置库维护593.4万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保障500万元、引滦黎河日常维护492.6万元、防汛应急抢险设备检修维护300万元、国际节水产业博览会321万元、水务改革发展支撑265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5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7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0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各单位防汛与日常巡视检查等业务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46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7个,涉及预算金额570811.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