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方面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
13.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14.负责卫生健康领城人才队伍建设。
15.负贵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6.组织推动卫生健康领城招商引资工作。
17.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天津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内设30个职能处室;下辖39个预算单位。
纳入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3.天津市人民医院
4.天津市天津医院
5.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6.天津市南开医院
7.天津市肿瘤医院
8.天津市儿童医院
9.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10.天津市胸科医院
11.天津市海河医院
12.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13.天津市安定医院
14.天津市口腔医院
15.天津市眼科医院
16.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17.天津市环湖医院
18.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19.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20.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
21.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3.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24.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5.天津市和平保育院
26.天津市血液中心.
27.天津市急救中心
28.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9.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办公室
30.天津市医药学(协)会管理办公室
31.天津市医药科学研究所
32.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33.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
3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35.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36.天津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
37.天津市保健事务中心
38.天津市计划生育协会
39.天津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卫生健康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3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33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500.0万元、事业收入3275713.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2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万元、其他收入75335.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98361.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9790.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28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3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23515.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02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44744.3万元。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4081589.2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4081589.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93258.7万元,主要原因是委直属医院整体医疗收入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498361.6万元,占12.21%;一般公共预算220324.3万元,占5.4%;政府性基金预算6332万元,占0.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500万元,占0.11%;事业收入3275713.8万元,占80.2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22万元,占0.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5335.5万元,占1.85%。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支出预算3836844.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550066.8万元,主要原因是委直属医院事业支出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08947.4万元,占47.15%;项目支出2027897.6万元,占52.8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万元,占 / %;上缴上级支出 / 万元,占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万元,占 /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6061.2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8369.9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等均有不同程度压减,以及部分教育项目支出已完成、2024年不再安排。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3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3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9404.9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6061.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8369.9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等均有不同程度压减,以及部分教育项目支出已完成、2024年不再安排。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 万元、教育支出14030.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54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5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51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02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729.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8369.9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等均有不同程度压减,以及部分教育项目支出已完成、2024年不再安排。
(二)具体情况。
- “教育类”支出14030.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796.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教育项目支出已完成、2024年不再安排。2、“科学技术”支出10540.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84.4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类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略有减少。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55.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978.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支出略有增加。4、“卫生健康”支出149512.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48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天津市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等预算安排。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476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40519.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医院、精神病医院、其他专科医院等;“公共卫生”75941.1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急救治机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等;“中医药事务”2269.7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专项;“计划生育事务”1363.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40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 “债务付息”支出1691.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20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624.3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等均有不同程度压减。其中:
人员经费13166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4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25.2万元;
公用经费8535.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371.3万元、资本性支出164.6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37.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7.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以及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3.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我市因公出国(境)费相关政策要求,减少相关预算安排。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2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基本持平。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32.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预算除债券付息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 具体情况。 “债务付息支出”633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一中心医院偿还专项债券利息金额未发生变化,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6332万元,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6332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中心医院偿还专项债券利息。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天津市计划生育协会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30.9万元,包括办公费75.5万元、印刷费5.5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9.5万元、电费39.0万元、邮电费60.7万元、取暖费23.0万元、物业管理费251.2万元、差旅费21.7万元、维修(护)费99.8万元、租赁费20.0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劳务费3.0万元、委托业务费11.0万元、工会经费68.8万元、福利费4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0.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489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78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243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638.4万元。主要项目是:公共卫生服务-疫苗采购项目115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80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5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29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8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其他业务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89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41个,涉及预算金额2027897.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