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地方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等,拟订有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本市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对本市地方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
(三)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
(四)依法依规开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的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
(五)加强对本市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民间借贷、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的引导和规范。
(六)负责本市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增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披露和消费者风险提示。
(七)负责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加强对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分析和风险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相关金融领域信访和维稳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九)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津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工作和信息交流工作,为本市地方法人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服务。
(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完善、规范本市资本市场体系,统筹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负责推动本市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为本市企业利用各种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提供协调服务。
(十一)建立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地方金融机构数据统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本市金融数据统计工作,推动金融信息共享。
(十二)指导和监督区金融工作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地方金融业合作交流工作,配合推动金融聚集区建设,促进融资信息有效对接,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五)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组织推进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围绕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地方金融机构业务和服务下沉,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
2.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4万元、金融支出6712.7万元。(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7254.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725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0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企业上市补助项目支出预算、中德住房储蓄奖励项目预算等。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7254.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725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0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企业上市补助项目支出预算、中德住房储蓄奖励项目预算等。其中:基本支出 3816.6万元,占52.61%;项目支出 3438.1 万元,占47.3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25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0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企业上市补助项目支出预算、中德住房储蓄奖励项目预算等。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5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0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企业上市补助项目支出预算、中德住房储蓄奖励项目预算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4万元、金融支出6712.7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0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企业上市补助项目支出预算、中德住房储蓄奖励项目预算等。
(二)具体情况。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造成预算增加,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7.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等;
- 卫生健康支出180.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造成预算减少,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0.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3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事业单位医疗”1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公务员医疗补助”2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等;
- 金融支出6712.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017.3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企业上市补助项目支出预算、中德住房储蓄奖励项目预算等,其中:“金融部门行政支出”3552.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01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及公用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维、“津心融”平台运营尾款支出;“机关服务”20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业务费支出;“事业运行”25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基本支出;“金融发展支出”3160万元,包括:“其他金融发展支出”31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上市补助、中德住房储蓄奖励补助项目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16.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造成基本公用支出预算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303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0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万元;
公用经费7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8万元,用于部门基本公用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费用预算。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新能源车辆,燃料购置费用降低,预算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重新核定了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原)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78万元,包括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6.1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3.1万元、电费36.2万元、邮电费7.5万元、取暖费18.6万元、物业管理费40万元、差旅费28.8万元、维修(护)费6.8万元、租赁费397.1万元、会议费5.2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5.7万元、委托业务费21.5万元、工会经费24.3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5.9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耗材购置10.4万元,信息化及安全运维服务42.2万元,物业管理服务242.1万元,办公用房租赁服务395.5万元,印刷服务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3438.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