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15:57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承担着审判、执行各类案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的司法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内设  18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652.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3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2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6697.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2.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26 万元。。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  7675.5  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 7675.5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47.2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人员人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压缩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20  万元,占  0.26  %;一般公共预算  7652.5  万元,占  99.7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3 万元,占  0.04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预算 7675.5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47.2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人员人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压缩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 7214   万元,占  93.99  %;项目支出  461.5  万元,占  6.0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7672.5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50.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因预算人员人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压缩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652.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20   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672.5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50.2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人员人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压缩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6694.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2.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26 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672.5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50.2  元,主要原因是 因预算人员人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压缩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 6694.3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09.9  万元,主要原因是 因预算人员人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压缩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其中:“法院” 6694.3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6234.3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案件审判” 460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案件审判相关的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7.5 万元,主要原因是 预算在职人员人数减少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52.2   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4.8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7.4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326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 22.8万元,主要原因是 预算在职人员人数减少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26 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71.7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 54.3 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212.5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223.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因预算人员人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压缩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公用经费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 6248.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35万元,津贴补贴1389.3万元,奖金66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万元,住房公积金15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3.6万元,退休费40万元,生活补助4.7万元,奖励金0.0万元。

公用经费 963.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5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 92万元,邮电费46.1万元,取暖费43.2万元,物业管理费247.1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75万元,租赁费2万元,劳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43.6万元,福利费5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34.2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3.8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严格节省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4.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4.2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3.8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严格节省支出,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963.7  万元,包括办公费 80.5   万元、水费  6  万元,电费 92 万元,邮电费 46.1 万元,取暖费 43.2 万元,物业管理费          247.1 万元,差旅费 5 万元,维修(护)费 75 万元,租赁费 2 万元,劳务费 16 万元,工会经费 43.6 万元,福利费 54.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2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90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5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3.5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566.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52.1   万元。主要项目是: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334.6万元,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等经费项目  58.5  万元,宝坻法院办案业务费项目  1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2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7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4  台(套),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  个,涉及预算金额  461.5   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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