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本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督查、评估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等,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收集分析本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灾害、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驻我市的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和各区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在津企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等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7、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省际救援工作。
18、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应急指挥中心、水旱灾害救援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新闻宣传处、组织人事处、教育训练处、科技与信息化处、督查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等18个职能处室,下辖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应急管理处置中心、天津市应急事务管理中心、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4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3.天津市应急管理处置中心
4.天津市应急事务管理中心
5.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万元、事业收入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6,255.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519.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20.7万元。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66,238.3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66,238.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5,918.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债项目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46,255.2万元,占69.8%;一般公共预算19,581.1万元,占29.6%;政府性基金预算0.0万元,占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万元,占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0.0万元,占0.6%;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2.0万元,占0.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66,238.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5,918.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债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855.4万元,占13.4%;项目支出57,382.9万元,占86.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5,836.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5,896.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债项目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46,255.2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836.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5,896.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债项目增加。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117.0万元、其他支出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20.7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16.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7,376.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增加,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726.8万元,包括:“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26.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的部分事业单位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37.8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8.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9.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434.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34.0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0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5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5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597.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6944.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34,597.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964.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灾害风险防治”4,767.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安全监管”23,865.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4、“债务付息支出”720.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债务债务付息增加,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720.7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525.1万元,主要用于债券付息;“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95.6万元,主要用于债务付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53.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7,531.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1,309.7万元、“津贴补贴”1,678.8万元、“奖金”750.0万元、“绩效工资”32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7万元、“住房公积金”1,888.5万元、“医疗费”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4.0万元、“退休费”23.5万元、“医疗费补助”0.6万元。
公用经费9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4万元、“印刷费”5.5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34.5万元、“邮电费”6.3万元、“物业管理费”4.5万元、“差旅费”24.3万元、“维修(护)费”7.0万元、“租赁费”4.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95.0万元、“委托业务费”59.0万元、“工会经费”57.7万元、“福利费”5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6.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9.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519.9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8,519.9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债项目增加。
(二) 具体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519.9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8,519.9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债项目增加,其中: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8,519.90万元,包括:“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支出”28,519.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63.4万元,包括:“办公费”105.6万元、“印刷费”4.5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23.0万元、“邮电费”5.5万元、“物业管理费”4.5万元、“差旅费”20.3万元、“维修(护)费”7.0万元、“租赁费”4.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95.0万元、“委托业务费”59.0万元、“工会经费”46.4万元、“福利费”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24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6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72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88.4万元。主要项目是:市应急局2025年行政执法装备配备项目57.4万元;2025年市应急局专职技术检查员专项经费项目6万元;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8427万元;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天津市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项目(抢险救援能力装备建设项目)1858.4万元;2025年市应急局代储物资项目155万元;市应急局2025年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城市安全风险项目785万元;市应急局2025年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综合应急演练项目160万元;市应急局2025年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项目225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8个,涉及预算金额57,382.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