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有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拟订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4.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
5.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活动;
6.组织天津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宣传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开展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7.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8.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及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10.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1.管理、指导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网络游戏服务监管,负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14.指导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16.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17.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道频率的技术规划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8.管理、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19.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20.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要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21.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22.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23.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24.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25.组织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2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22个职能处室;下辖2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3.天津歌舞剧院
4.天津交响乐团
5.天津京剧院
6.天津市青年京剧团
7.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天津市古籍保护中心)
8.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9.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剧本创作中心、天津市非物质文
化遗产保护中心)
10.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幼儿园
11.天津自然博物馆
12.天津戏剧博物馆文庙博物馆管理办公室
13.平津战役纪念馆
14.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
15.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元明清
天妃宫遗址博物馆)
16.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17.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18.天津博物馆(天津文博院、天津美术馆、李叔同(故居)纪念馆)
19.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
20.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
21.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7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2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690.0万元、事业收入13,678.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75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7.0万元、其他收入8,40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16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38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36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2.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96.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8053.6万元。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38,874.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38,874.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06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有所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6,160.0万元,占11.6%;一般公共预算92,761.7万元,占66.8%;政府性基金预算421.0万元,占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万元,占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690.0万元,占2.7%;事业收入13,678.8万元,占9.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755.0万元,占2.7%;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7.0万元,占0.1%;其他收入8,401.1万元,占6.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支出预算130,821.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2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和收入预算增加后支出预算也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6,761.1万元,占58.7%;项目支出54,059.9万元,占4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5,458.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8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收入有所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7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2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275.3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458.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8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增加后支出预算也相应增加。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0,93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45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2.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96.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37.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6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等收入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10,930.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7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其中:
“普通教育”409.9万元,包括:“学前教育”371.9万元,主要用于:学龄前幼儿教育基本和项目支出;“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8.0万元,主要用于: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开展五育并举项目支出;
“职业教育”10,179.9 万元,包括:“中等职业教育”123.9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等发放;“高等职业教育”10,056.0万元,主要用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及助学金等发放;
“其他教育支出”340.9万元,包括:“其他教育支出”340.9万元,主要用于: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基本和项目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034.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8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
“文化和旅游”46,433.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6,31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日常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开展日常管理活动;“图书馆”16,459.1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日常运行及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等项目支出;“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48.3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年度业务运行专项经费;“艺术表演场所”704.0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大剧院2025年度能源费;“艺术表演团体”8,535.5万元,主要用于:各个院团日常运行和艺术创作经费;“文化活动”3,079.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文化活动支出;“群众文化”3,539.7万元,主要用于:群众艺术馆日常运行和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及市民艺术节等活动支出;“文化创作与保护”1,499.7万元,主要用于:保护文化创作;“旅游宣传”1,754.0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天津旅游线上营销等项目支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82.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文化和旅游专项管理;“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19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文物”26,416.9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博物馆考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论证等日常管理项目支出;“文物保护”6,062.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及开展文物保护项目;“博物馆”20,158.1万元,主要用于:各个博物馆日常运行及免费开放经费;“其他文物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博物天津-天津重点文博资源短视频宣传推介等项目支出;
“广播电视”2,183.8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0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剧和重点网络剧审查经费;“监测监管”2,03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广播电视监测活动;“传输发射”135.8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广播信号传输发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2.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7.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人员信息变化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有所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522.8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8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4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2,752.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8.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人员信息变化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有所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52.9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4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1,68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6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其他医疗费支出;
5、“债务付息支出”796.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偿还债务利息比2024年有所减少,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796.0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796.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一般债利息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941.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6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47,900.6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10,998.7万元、“津贴补贴”5,714.1万元、“奖金”815.2万元、“绩效工资”9,33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8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41.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0万元、“住房公积金”9,737.4万元、“医疗费”35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16.9万元、“离休费”501.8万元、“退休费”1,186.5万元、“生活补助”0.1万元、“医疗费补助”350.7万元、“奖励金”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1万元、。
公用经费5,040.8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206.5万元、“印刷费”29.6万元、“手续费”2.5万元、“水费”98.4万元、“电费”559.9万元、“邮电费”103.7万元、“取暖费”303.3万元、“物业管理费”991.8万元、“差旅费”110.7万元、“维修(护)费”363.8万元、“租赁费”15.2万元、“会议费”7.9万元、“培训费”21.2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专用材料费”172.2万元、“劳务费”182.0万元、“委托业务费”224.5万元、“工会经费”380.1万元、“福利费”63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9.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7.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6.3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1万元、“无形资产购置”2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6.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未增加“三公”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未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未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1.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2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提前下达旅游发展基金预算。
(二)具体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1.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2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提前下达旅游发展基金预算,其中: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421.0万元,包括:“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421.0万元,主要用于A级旅游景区标识提升项目等项目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18.4万元,包括:“办公费”31.6万元、“印刷费”8.8万元、“手续费”0.7万元、“水费”8.6万元、“电费”77.8万元、“邮电费”29.2万元、“取暖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5.7万元、“差旅费”22.6万元、“维修(护)费”19.0万元、“租赁费”7.0万元、“会议费”4.5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5.3万元、“工会经费”50.6万元、“福利费”24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3.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5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5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47.1万元。主要项目是: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4,287万元,2025年天津旅游线上营销项目50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27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活动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4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5个,涉及预算金额54,059.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