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督察。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统筹规划并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全市监狱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九)负责拟订公共服务法律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市、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十二)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督促本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五)协调本系统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司法局内设36个职能处室;下辖6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司法局本级
2.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3.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
4.天津市社区矫正中心
5.天津市司法行政服务中心
6.天津市北方公证处
7.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374.2万元、其他收入258.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94.6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8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0.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9.4万元。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621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2621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34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194.6万元,占4.6%;一般公共预算15389.5万元,占58.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374.2万元,占35.7%;其他收入258.7万元,占1%。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26157.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620.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388.6万元,占89.4%;项目支出2769万元,占10.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389.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司法局本级项目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9.5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389.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司法局本级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5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5.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89.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司法局本级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13542.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27.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司法局本级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
“司法”13542.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85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基层司法业务”105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调解工作等相关支出;“普法宣传”261.9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相关工作支出;“公共法律服务”270.9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支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4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出;“法治建设”111.1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业务支出;“信息化建设”29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事业运行”220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司法支出”437.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司法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86.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9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9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55.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5.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提高,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55.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42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10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7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债务付息支出”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债券利息增加,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20.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111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23.5万元,津贴补贴2400.3万元,奖金1012.1万元,绩效工资5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万元,住房公积金2675.2万元,医疗费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7.6万元,离休费79.8万元,退休费193.7万元,生活补助1.3万元,医疗费补助13.7万元,奖励金0.3万元。
公用经费15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9.4万元、印刷费2.3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8.5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37.2万元、取暖费43.9万元、物业管理费129.1万元、差旅费32万元、维修(护)费74.2万元、租赁费13.8万元、会议费2.7万元、培训费20.4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劳务费7.3万元、委托业务费185.7万元、工会经费82.6万元、福利费7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3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更新车辆预算。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由市外办统一实施因公出国审批,本部门年初不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更新车辆预算。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公务接待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增加预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司法局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司法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30.4万元,包括办公费119.7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28.2万元、取暖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23万元、差旅费31.7万元、维修(护)费53.4万元、租赁费13.8万元、会议费2.7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4.5万元、委托业务费185.7万元、工会经费62.9万元、福利费6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3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7.4万元。主要项目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项目300万元,调解工作项目720万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12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项目81万元,司法保障与管理业务经费项目300.5万元,食材配送服务165.9万元,复印纸1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5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06.6万元,轿车18万元,其他计算机软件852.6万元,家具用具63.2万元,房屋修缮、装修554万元,房屋租赁服务73万元,一般会议服务126万元,培训服务73.2万元,其他咨询服务80万元,其他服务215万元和合同能源服务18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金额 276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层司法业务。是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4.公共法律服务。是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