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09:51


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督察。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统筹规划并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全市监狱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九)负责拟订公共服务法律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市、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十二)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督促本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五)协调本系统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司法局内设36个职能处室;下辖6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司法局本级

2.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3.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

4.天津市社区矫正中心

5.天津市司法行政服务中心

6.天津市北方公证处

7.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374.2万元、其他收入258.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94.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8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0.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9.4万元。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621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司法局2025部门预算收入26217万元,与2024算相比增加234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194.6万元,占4.6%;一般公共预算15389.5万元,占58.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374.2万元,占35.7%;其他收入258.7万元,占1%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司法局2025支出预算26157.6万元,与2024算相比增加2620.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388.6万元,占89.4%;项目支出2769万元,占10.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389.5万元2024算相比减少4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司法局本级项目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9.5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389.5万元2024算相比减少4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司法局本级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5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5.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89.5万元,与2024算相比减少4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司法局本级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3542.1万元,与2024算相比减少427.8主要原因是市司法局本级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

司法13542.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85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基层司法业务105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调解工作等相关支出;“普法宣传”261.9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相关工作支出“公共法律服务”270.9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支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4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出;“法治建设”111.1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业务支出;“信息化建设”29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事业运行”220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司法支出437.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司法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86.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0.8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5.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55.2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5.6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提高,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55.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425.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101.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79.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7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债务付息支出6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债券利息增加,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20.5万元,与2024预算相比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111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23.5万元,津贴补贴2400.3万元,奖金1012.1万元,绩效工资5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万元,住房公积金2675.2万元,医疗费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7.6万元,离休费79.8万元,退休费193.7万元,生活补助1.3万元,医疗费补助13.7万元,奖励金0.3万元。

公用经费15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9.4万元、印刷费2.3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8.5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37.2万元、取暖费43.9万元、物业管理费129.1万元、差旅费32万元、维修(护)费74.2万元、租赁费13.8万元、会议费2.7万元、培训费20.4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劳务费7.3万元、委托业务费185.7万元、工会经费82.6万元、福利费7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3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更新车辆预算。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由市外办统一实施因公出国审批,本部门年初不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更新车辆预算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公务接待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增加预算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天津市司法局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司法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天津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30.4万元包括办公费119.7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28.2万元、取暖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23万元、差旅费31.7万元、维修(护)费53.4万元、租赁费13.8万元、会议费2.7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4.5万元、委托业务费185.7万元、工会经费62.9万元、福利费6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3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7.4万元。主要项目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项目300万元,调解工作项目720万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12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项目81万元,司法保障与管理业务经费项目300.5万元,食材配送服务165.9万元,复印纸1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5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06.6万元,轿车18万元,其他计算机软件852.6万元,家具用具63.2万元,房屋修缮、装修554万元,房屋租赁服务73万元,一般会议服务126万元,培训服务73.2万元,其他咨询服务80万元,其他服务215万元和合同能源服务185.7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金额                  276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层司法业务。是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4.公共法律服务。是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