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管辖和平区、南开区、红桥区、西青区、宝坻区、武清区、蓟州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刑事案件。
3、审判我市市级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4、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5、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8、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9、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0、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11、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2、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处室。纳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6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1.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3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万元。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8348.8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8348.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41.7万元,占1.7%;一般公共预算8069.3万元,占96.65%;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7.8万元,占1.65%。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8348.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575.5万元,占90.74%;项目支出773.3万元,占9.2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163.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1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6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93.9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63.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1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1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3.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1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7191.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法院(款)7191.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6599.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日常行政运行;案件审判(项)591.9万元,主要用于和审判业务相关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37.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637.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的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33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334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28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71.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5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628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2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6万元。
公用经费128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31.2万元;资本性支出53.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8.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85万元,包括包括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8.5万元、电费87万元、邮电费19万元、取暖费55万元、物业管理费265万元、维修(护)费13.5万元、租赁费371.4万元、会议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专用材料费0.2万元、劳务费30万元、委托业务费102.5万元、工会会费42.6万元、福利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其他交通费1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9.4万元。主要项目是:2025年预算公用经费项目(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64.4万元,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2025中央项目276.8万元,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024中央项目7.4万元,2025年预算公用经费项目(其他刚性支出)项目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9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金额773.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