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依法履行以下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置17个内设机构, 4个下设机构,20个办事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89.3万元、其他收入62.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85.5万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40451.9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40451.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4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保障支出增加,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0451.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4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保障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752.9万元,占66.14%;项目支出13699万元,占33.8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389.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38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保障支出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389.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38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保障支出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22.9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389.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38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保障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略有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3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332.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略有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32.4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12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6222.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16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保障支出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住宅36222.9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36222.9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业务运行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690.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838.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略有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459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5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万元。
公用经费2099.6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4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71万元。主要项目是:公积金业务运行支出项目4242万元,信息化项目4362.2万元,中心综合服务用房安全维修项目1300万元,业务模式优化及核心系统改造项目232.9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1369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