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方面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
13.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14.负责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5.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6.组织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7.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天津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委机关内设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发展与后勤管理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爱国卫生管理处、财务审计处、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医改综合处、疾病预防控制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医政医管处(药政处)、基层卫生健康处等30个职能处室。所属39个预算单位中,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包括: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天津市计划生育协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包括: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市医药学(协)会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办公室、天津市医药科学研究所(天津市医药与健康研究中心)、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天津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天津市保健事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包括: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天津市和平保育院、天津市血液中心、天津市急救中心、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差额医疗单位18个,包括: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天津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市安定医院、天津市口腔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卫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48099.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633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700.0 万元、事业收入 2777241.8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900.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万元、其他收入 58924.6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192133.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 万元、教育支出 24786.4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11516.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518.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166185.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4888.0 万元、其他支出 1112.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7772.0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 1552.4 万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 3288330.5 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 3288330.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164365.0 万元,主要原因是 经济下行压力大,整体压缩预算经费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192133.0万元,占 5.84 %;一般公共预算 248099.1 万元,占 7.54 %;政府性基金预算 6332 万元,占 0.1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万元,占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700.0 万元,占 0.14 %;事业收入 2777241.8 万元,占 84.46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900.0 万元,占 0.03 %;上级补助收入 / 万元,占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万元,占 / %;其他收入 58924.6 万元,占 1.79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 3286778.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165406.3 万元,主要原因是 经济下行压力大,整体压缩预算经费 。其中:基本支出 3174252.6 万元,占 96.58 %;项目支出 112525.5 万元,占 3.4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万元,占 / %;上缴上级支出 / 万元,占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万元,占 /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54431.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26478.9 万元,主要原因是 经济下行压力大,整体压缩预算经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48099.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6332.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 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54431.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26478.9 万元,主要原因是 经济下行压力大,整体压缩预算经费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4431.1 万元、教育支出 18826.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10825.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976.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48031.2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4888.0 万元、其他支出 1112.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7772.0 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8099.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26432.7 万元,主要原因是 经济下行压力大,整体压缩预算经费 。
(二)具体情况。
1、 “教育类”支出 18826.4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384.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双高计划”项目所增资金 。
2、“科学技术”支出 10825.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44.3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去年经费压减10%的基础上,今年事业单位再全部再压减1.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976.4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2072.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财政拨款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 148031.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31220.6 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压力大,整体压缩预算经费 ,且新冠疫情政策调整,减少公立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的相关支出。
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15492.7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公立医院” 43288.4 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医院、精神病医院、其他专科医院等;
“公共卫生” 72117.7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急救治机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等;
“中医药” 1181.0 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专项;
“计划生育事务” 1100.8 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027.2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25.0 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5、“城乡社区”支出 4888.0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6、“其他支出” 1112.0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7、“债务付息”支出 1440.0 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42828.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687.4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数变动、政策调整 。其中:
人员经费 132949.1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 9879.1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64.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8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疫情期间部分二级单位出国经费按零申报,2023年疫情政策调整,恢复出国学习交流 。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3.3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8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疫情期间部分二级单位出国经费按零申报,2023年疫情政策调整,恢复出国学习交流 。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3.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3.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未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从2019年开始公务车购置由市公车办统筹向市财政局申请 。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8.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未增减公务接待费 。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332.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46.2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本部门预算除债券付息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9879.1 万元,包括办公费 420.0 万元、印刷费 77.1 万元、咨询费 45.5 万元、手续费 4.8 万元、水费 334.6 万元、电费 880.1 万元、邮电费 160.7 万元、取暖费 603.8 万元、物业管理费 2422.0 万元、差旅费 104.9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23.3 万元、维修(护)费 723.2 万元、租赁费 32.6 万元、会议费 9.0 万元、培训费 68.1 万元、公务接待费 8.1 万元、专用材料费 287.6 万元、专用燃料费 1.0 万元、劳务费 224.3 万元、委托业务费 66.0 万元、工会经费 500.1 万元、福利费 596.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1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876.1 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 4.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88.4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41.7 万元、专用设备购置 37.5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05.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985115.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51231.0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86213.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47670.46 万元。主要项目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重大公卫项目) 950.0 万元,公共卫生项目(疫苗采购)项目 990.0 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非财政拨款)中医(民族)医院专用材料费 901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554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7 辆、应急保障用车 14 辆、执法执勤用车 9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44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179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轿车和小型客车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531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1553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44 个,涉及预算金额 112525.5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