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工作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法律赔偿。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内设 13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929.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 万元、事业收入 0.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 万元、其他收入 1.1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7804.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88.4 万元。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 8930.6 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 8930.6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960.6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0.0 万元,占 0.00 %;一般公共预算 8929.5 万元,占 99.99 %;政府性基金预算 0.0 万元,占 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 万元,占 0.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 万元,占 0.00 %;事业收入 0.0 万元,占 0.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 万元,占 0.00 %;上级补助收入 0.0 万元,占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 万元,占 0.00 %;其他收入 1.1 万元,占 0.01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 8930.6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960.6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 8372.1 万元,占 93.75 %;项目支出 558.5 万元,占 6.2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 万元,占 0.00 %;上缴上级支出 0.0 万元,占 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 万元,占 0.0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8929.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959.5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929.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0.0 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8929.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959.5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7803.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88.4 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929.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959.5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7803.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631.8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
“法院” 7803.1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7244.6 万元,主要用于 日常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案件审判” 558.5 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及司法救助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8.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15.4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38.0 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92.0 万元,主要用于 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6.0 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
3、“卫生健康支出” 388.4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12.3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88.4 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326.9 万元,主要用于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 61.5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8371.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929.5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 7199.6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0万元;
公用经费 1171.4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21.3万元;资本性支出 50.1 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20.4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0 万元,主要原因是 原预算规模满足审判业务需要 。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未安排出国(境)工作计划 。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20.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0 万元,主要原因是原预算规模满足审判业务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 0.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0 万元,主要原因是 原预算规模满足业务需要 。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二) 具体情况。
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二) 具体情况。
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171.4 万元,包括办公费 70.0 万元、印刷费 6.0 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9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105.0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取暖费21.2万元、物业管理费175.0万元、维修(护)费32.5万元、租赁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专用燃料费2.6万元、劳务费211.0万元、工会经费48.6万元、福利费49.0万元、交通费24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34.4万元,公用经费其他 135.7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713.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0.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43.0 万元。主要项目是:2023年部门预算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财政拨款) 394.7 万元,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2023中央 319.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17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7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6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4 个,涉及预算金额
558.5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