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在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天津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天津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天津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天津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主任等组成人员的任免,报国务院备案;
12.任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或决定任免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人员;任免或决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及其分院、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人员,批准任免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4.在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有关人员的职务;
15.在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天津市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设有法制委员会等8个专门委员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有办公厅等11个正局级工作机构及1个副局级工作机构,下辖3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
2.天津市人大代表进修学校
3.天津市人大立法研究所
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41万元、事业收入200万元、其他收入42.4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5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6.82万元、教育支出10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8.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394.82万元。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收支总预算12443.24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2443.2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622.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核定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二是所属事业单位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59.8万元,占5.3%;一般公共预算11541万元,占92.75%;事业收入200万元,占1.61%;其他收入42.44万元,占0.34%。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支出预算12048.4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227.2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核定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257.42万元,占76.84%;项目支出2791万元,占23.1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54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0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核定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41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54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0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核定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10.9万元、教育支出71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8.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4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0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核定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10.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核定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
“人大事务”9610.9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654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行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6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等部门重点工作经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保障经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武警执勤部队保障经费等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227.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综合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人大会议”81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人大立法”147.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6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人大代表进修学校的项目支出;
“代表工作”6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90.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人大立法研究所的基本支出。
2、“教育支出”717.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8.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核定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人大代表进修学校年初人员经费略有上涨,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717.6万元,包括: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717.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人大代表进修学校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核定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94.2万元,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418.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核定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18.3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328.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25.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61.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88.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9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核定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6939.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77.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安排,预计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安排,预计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不增长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6.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增长经费预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1家行政单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64.4万元,包括办公费120万元、印刷费10.5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55万元、日常维修费4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9.2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8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56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以及其他费用50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2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7.9万元。主要项目是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本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保障经费”项目400万元、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本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武警执勤部队保障经费”232.7万元、天津市人大代表进修学校“代表进修学校运行保障经费”项目9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4辆,洒水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金额279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