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农指〔2021〕21号
各涉农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5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56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54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报送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等转移支付预算分配建议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1〕32号),经认真研究,现拨付中央和市两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等方面项目支出(详见附件)。
请各涉农区财政局按照《天津市农村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津财农〔2020〕8号)等要求,积极会同区农业农村委细化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预算资金明细表
2.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3.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区域绩效目标表
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5.2021年市财政农村社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1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