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指〔2021〕28号
市城市管理委:
根据市领导在《天津市城市管理委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请审议大韩庄、双口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应急处置所需资金问题的请示》(津城管财〔2021〕86号)上的批示和《市城市管理委关于请拨付大韩庄、双口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应急处置资金的函》(津城管财函〔2021〕43号),现拨付专项资金6409.29万元,用于大韩庄、双口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应急处置等相关费用,其中,500万元用于归垫暂付款,5909.29万元拨付你单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 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专款专用。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赵晨曦、陈楠;联系电话:23303740-2630、263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