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1〕99号
各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队伍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对各区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资金(详见附件)。
此款请在 “205教育支出”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支。
同时,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等专项资金以及收回部分结余资金的通知》(津财教指〔2020〕88号),收回部分区2020年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结余资金。具体收回资金额度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按规定办理结余资金上缴相关手续。
附件:1.2021年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明细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