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2021〕64号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你委《关于请拨付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经费的函》,现安排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22万元,专项用于你委开展的评估项目支出,其中:天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情况评估项目9万元,天津市物流业空间布局规划(2019-2035年)实施情况评估项目13万元。请你委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和合同约定,分批次报送用款计划,并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肖波;联系电话:23303740-26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