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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防控指〔2021〕6号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市财政局关于上报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复工扩能技改补贴评审资金审核意见的请示》(津财防控〔2021〕5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复工扩能技改补贴评审资金需求的请示》(津工信投资〔2021〕13号)的批示,以及你单位与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所签服务合同,现拨付你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费用155万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复工扩能技改补贴评审项目,请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项目代码为:12000021P25271110001A。
请你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路培;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