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指〔2021〕114号
市城市管理委: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批复(投资)〔2021〕80号)和《市城市管理委关于落实<2021年市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使用偿还协议>签署工作并申请拨付债券资金的函》(津城管规函〔2021〕85号),现拨付你委资金2.4亿元,用于能源设施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资金来源为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编码:12000021P112464100021;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上述支出请列入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99 其他资本性支出”。请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我局。同时,请结合实际将你委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12月3日
(联系人:赵晨曦、陈楠;联系电话:23303740-2630、263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