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指〔2021〕130号
区财政局:
根据《市城市管理委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和损害赔偿资金的函》(津城管财函〔2021〕95号),经研究,现下达专项资金 万元,用于2021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和道路桥梁损害赔偿(项目编码:12000021P112XT310030R;专项资金目录:城市维护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明细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上述支出请列入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300312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城乡社区专项补助支出”。请按规定履行拨付程序,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我局。同时,请结合实际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 下达有关区2021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和道路桥梁损害赔偿资金明细表
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11月28日
(联系人:赵晨曦、陈楠;联系电话:23303740-2630、263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