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指〔2021〕131号
市城市管理委:
根据《市委网信办关于下达“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党网批复(信息化)〔2021〕42号)和《市城市管理委关于申请拨付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的函》(津城管财函〔2021〕93号),现拨付专项资金15万元,用于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编码:12000021P11TDUE10022W;专项资金目录:城市维护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上述支出请列入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99 其他资本性支出”。请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我局。同时,请结合实际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赵晨曦、陈楠;联系电话:23303740-2630、263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