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1〕145号
市医保局:
为做好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根据你单位意见,现安排你局所属市医保中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4181万元,用于弥补医疗救助资金缺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的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1301项“城乡医疗救助”科目。
二、请你局及市医保中心切实做好医疗救助资金的申请、记账等工作,今后必须严格审核实际用款需求后申请医疗救助资金拨款,不得在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非医疗救助对象的相关费用。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和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