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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预算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10 22:33

津财农指〔202212

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5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7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分配建议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2〕33号),经认真研究,现将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等资金预算通知如下。

一、抓紧实施项目。请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各涉农区和有关单位抓紧实施项目,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二、加快资金支出。请各涉农区财政局遵照《天津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18〕15号)等要求,积极会同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细化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支出常态化分析管理工作。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单位要采取沟通督促、定期调研、发函提示、通报约谈等措施压实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责任,保障资金均衡支出,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三、加强绩效管理。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重点对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测算表(汇总)

2.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明细表(市级)

3.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测算表(区级)

4.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5.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6.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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