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2〕25号
各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85号)要求,现就下达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持续开展,根据各相关博物馆、纪念馆开放情况和市文物局提交的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在年初提前下达基础上,现下达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第二批)预算,专项用于免费开放正常运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支出(详见附件)。
二、请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88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单位)资金,做好有关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内容规范资金使用,推动相关项目实施。涉及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执行。此款列“2070205博物馆”预算支出科目。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批复下达、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专款专用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受财政局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 1.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第二批)预算明细表
2.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第二批)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