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2022〕19号
市商务局:
根据你局《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海河国际消费季项目费用的函》(津商财务函〔2022〕17号)、《关于商请拨付购买天津市电子商务相关数据项目费用的函》(津商财务函〔2022〕16号),现安排市商业发展资金152.6万元,其中:2022年海河国际消费季项目149万元,天津市电子商务相关数据项目尾款3.6万元。
请你局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等相关程序,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分批次报送用款计划,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赵成涛;联系电话:23303740-26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