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3〕4号
滨海新区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津财建一〔2022〕38号),以及市交通运输委《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第一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函》(津交函〔2023〕3号),现下达你区2021年度第一批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40.14万元,专项用于农村水路客(渡)船运营补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49901公共交通运营补助”。
请你区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加强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预算项目绩效表
2023年2月9日
(联系人:路培;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