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3〕6号
市级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06号)以及相关办法的要求,根据市人社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拨付你单位部分技工学校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合规合理使用资金,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同时,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督促所属学校加强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并落实好项目绩效目标,报送我局备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拨付部分技工学校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3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