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农指〔2023〕1号
各涉农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报送2023年市财政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测算分配建议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3〕1号),现下达2023年市财政农业农村转移支付预算(具体金额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各涉农区要遵照我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农村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预算执行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请各涉农区财政局会同区主管部门按照《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和《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20〕17号)等规定,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市财政农业农村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2.2023年市财政农业农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