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农指〔2023〕4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我市水务改革发展和水库移民扶持任务要求,依据市水务局《关于报送2023年水务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意见的函》(津水函〔2023〕14号)和《关于报送2023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现将2023年市财政水务改革发展和水库移民扶持资金预算下达你区,具体支出方向、项目、金额明细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农〔2019〕137号)等规定,统筹安排资金支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大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上述资金分区绩效目标将另行随年度任务清单一并下达,请你们会同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天津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农〔2019〕116号)、《天津市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农〔2019〕115号)要求,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市财政水务改革发展资金和水库移民扶持资金明细表
2023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