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综指〔2023〕16号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20号)要求,依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反馈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细化方案的函》,经研究,现拨付你单位中央财政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04万元(明细详见附件),用于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和其他自然保护地支出。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及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1.中央财政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明细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
2023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