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指〔2023〕29号
市交通运输委: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6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23〕65号)以及《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报送2023年中央车购税以及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建议方案的函》,现拨付你单位2022年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清算资金6552万元,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276万元(具体项目代码、名称、科目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准)。请按规定履行拨付程序,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单位做好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同时结合实际将你单位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我局。
附件:1.车辆购置税及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明细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