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指〔2023〕32号
市城市管理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06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批复(投资)〔2023〕24号),现拨付贵委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8,498万元,用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名称、编码、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及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请按规定履行拨付程序,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贵委按照津发改批复(投资)〔2023〕24号文件下达的中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于预算年度结束后及时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我局备案,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1. 市城市管理委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明细表
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基本建设处 陈楠;联系电话:23303740-26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