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3〕45号
市人社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所属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3年信息产业综合实训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市级政府专项债券的函》(津人社办函〔2023〕30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七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23〕208号),现拨付2023年市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用于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信息产业综合实训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
此款请在“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支。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与我局签订的《2023年市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使用偿还协议》内容,以及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好此项经费,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