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3〕45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中央财政2023年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2020-2022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预拨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86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95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3〕60号),现拨付你单位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预拨补助资金3936万元。
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规定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中央财政2020-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3年8月29日
(联系人:路培;联系电话:2320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