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指〔2023〕16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各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和
第三批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各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津财建二指〔2022〕4号)、市商务局《关于商请调整下达2022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第三批项目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3〕43号),现调整下达你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具体金额、项目代码详见附件1,支出列入功能分类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调整后相关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同时,下达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第三批项目资金计划(详见附件2)。
请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将资金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监管。在预算执行中,请对照市商务局下达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补助资金明细表(不发企业)
2.2022年第三批冷链项目资金计划表(分发企业)
3.相关区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不发企业)
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赵成涛;联系电话:23303740-26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