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3〕108号
各区财政局、人社局: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情况,现下达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项目编码:12000023P420001100041,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
此项资金在《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列支。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区结合实际情况,参照附件2格式编制绩效目标表,并于11月10日下班前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上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同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请你区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下达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模板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