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结算2023年度各区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18:52
津财综指〔2023〕48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核发新版医疗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综〔2019〕106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核发医疗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综〔2023〕41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财政部门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综〔2022〕55号)规定,经统计,2023年度(2023年1至10月)各区领用纸质医疗收费票据共计5720.4万份,待结算工本费资金共计407.18万元(见附件)。上述资金将通过2023年年终市、区两级结算事项办理。
附件:(2023年度)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结算表
2023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