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资指〔2023〕13号
滨海新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企业独立工矿区市政社区等办社会职能运营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3〕117号),现就提前下达你区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补助资金65万元。该资金列2024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01费用补贴”和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30104国有企业办公共服务机构移交补助支出”。
二、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你区接收的中央企业独立工矿区市政社区等办社会职能运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你区市政社区等社会职能的运营维护支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企业独立工矿区市政社区等办社会职能运营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