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4〕8号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调整2024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函》(津环财函〔2024〕20号),现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合计1681.7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支出,具体金额详见附件。项目代码:12000024P38005410003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0301 大气”,相应调减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1681.70万元。
请按照相关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实施成效。同时,请按照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管。
附件:1.2024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明细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4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