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金指〔2024〕1号
相关涉农区财政局:
天津市2024年市级预算已经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转移支付预算7147.4万元(具体金额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相关涉农区财政部门要遵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等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预算执行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涉农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区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和《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20〕17号)等规定,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明细表
2.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市级)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