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2024〕9号
相关区财政局、教育局: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天津市普通高中资源建设行动方案》(津政办发〔2022〕55号)有关要求,我市建立普通高中学位补偿机制。根据教育部门提出的方案,经研究,现告知你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补偿资金结算情况(详见附件),并在2024年度市区两级财政年终结算时办理。相关区要切实将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请落实我市普通高中资源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普通高中资源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完善普通高中发展保障机制。
附件:2023年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补偿资金结算情况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孟大伟
联系电话:022-23303756;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李泽华
联系电话:022-8321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