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金指〔2024〕2号
天津市财政局:
为做好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关于加快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22〕99号)有关安排及《财政部关于结算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全年贴息资金并预拨第二笔贴息资金的通知》(财金〔2024〕33号),现拨付你局贴息资金13898万元(项目代码12000024P58004710001T,专项资金目录:0503支持金融发展专项),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70302利息费用补贴支出”。
上述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预算项目绩效表
2024年4月10日
(联系人:李爽;联系电话:23303740-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