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4〕55号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63号)、《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64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你局分配意见,现分解下达你局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预算3415.85万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2187.85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1069万元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159万元。
请你局按照中央下达我市的绩效目标,将上述资金进一步拨付至具体项目和单位。
附件:1.资金预算明细表
2.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3.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4.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