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4〕60号
滨海新区财政局: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预下达2024年度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函》(津环财函〔2024〕74号),现下达你区2024年第三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115.15万元,专项用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大气环境VOCs监测及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详见附件。项目代码:12000024P38006010001D,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0301 大气”。
请按照相关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实施成效。同时,请按照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管。
附件:1.资金预算明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