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4〕61号
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报送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结转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津教财函〔2024〕82号),经研究,现调整拨付部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拨付单位、资金额度、列支科目等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合规合理使用资金,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同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及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调整拨付部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情况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