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4〕69号
市级有关单位、相关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专项2024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252号)要求,根据申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区)2024年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具体金额、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及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安排情况表
2.天津市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