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4〕71号
武清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方向)的通知》(财建〔2024〕25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要求,现下达你区中央财政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7000万元,专项用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项目代码:12000024P620046100012,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请你局会同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监管,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试点城市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的实施方案内容,规范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二是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按照有关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方案实施,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督促项目单位规范、科学、高效使用奖补资金。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路培;联系电话:5903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