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农指〔2024〕36号
有关涉农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申请调整市财政有关农业农村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建议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4〕39号),结合2024年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现调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等资金预算(具体项目名称和金额等详见附表)。请配合做好预算调整和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农业农村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4〕8号)所附绩效目标表执行,此次不再单独下达。
附件: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等资金预算调整明细表
2024年8月30日